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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陈近南

取了福建,大兴军已拥八省之地,知州知府等中级官员就明显有点不够用了。

大兴军虽然年年都举行科考,但所取之士多半都是年轻士子,即便有才学也无治理地方的经验,短时间内更不可能胜任知府知州等要职。

因此在离开广东之前,李元利已经和刘玄初商议出了应对之策,那就是从川黔、湖广三省官员之中,挑选一批政绩卓著、精明能干而且清正廉洁者先补足福建缺员,有多出来的则赶赴江浙候命,暂时算是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时桑武又建言道:“王爷,明年大军进江南,三司官吏缺员仍多!微臣听说漳泉、金厦一带,有许多前明旧臣,皆是郑森开府设衙之后来投的,其中不乏德高望重的有才之士,王爷何不从中择优者任用?”

明代各省设“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主民政、司法和军事,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

李元利在长沙即王位设立六部三司之时,考虑到前明都指挥使司所辖卫所官兵的糜烂以及危害,便撤销了都指挥使司,将各地备军的管辖权收归兵部,另在各省设立通政使司。

通政使司在明代本是中央官署,不下地方,掌章疏奏驳、国家大政﹑大狱会审及会推文武大臣等朝廷大事。李元利将它设立到州府一级,主管监察官吏,类似于后世纪检和监察机关。

这时桑武建言择前明官员任用,李元利毫不犹豫地予以否决:“这些前明旧臣少说也有五六十岁,年纪老迈,哪有精力担此重任?”

一听“年纪老迈”就是随便找的借口,无论哪个朝代,省级高官没有五六十岁哪能混得上?

李元利这是忌惮前明的文官!凡是在前明朝堂混过的官油子,他一个都不想要,免得日后带坏了自己的队伍。

明末崇祯年间朝堂上的文官,绝大多数都不是什么好鸟,他们结党营私、党同伐异、争权夺利、贪赃枉法、欺上瞒下,将皇帝玩弄于股掌之间,玩死了皇帝,玩亡了大明,也将自己玩成了秃奴。

在闽粤两地的这些前明旧臣李元利早就知道,他们多半是清军入关时在南方公干或因朝堂党争失败被贬斥回乡的贬官,这些人若是在燕京,说不定也早就投了鞑子。

连城璧是一个例外,清军入京之前,他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顺德知县,没有资格参与到朝堂大佬们的党争之中,后来虽然做到了永历朝的两广总督,但也只是个没有任何实权的虚职。

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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